《山海经·南山经》有我们一族的户口:杻阳之山,有兽焉,其状如马而白首,其文如虎而赤尾,其音如谣,其名曰鹿蜀,佩之宜子孙。
马身,白头,虎纹,红尾,叫声像人唱歌。都对。写这条的人,见过我们,或者见过我们的皮。
要命的是最后四个字:佩之宜子孙。
佩戴鹿蜀的皮毛,子孙昌旺。就这四个字,一部千年圣典,成了我们一族的千年猎杀令。求子的人家猎我们,求嗣的帝王猎我们,连游方的货郎都知道:一张鹿蜀皮,换千金。
三千年,从南山猎到北山,从杻阳猎到车迟。我出生时,族里还有十一口。如今——
如今我不告诉你还剩几口。这是我们最后的活法:不让任何人知道我们还剩几口,在哪儿。
我要说的不是猎杀。猎杀讲三千年也讲不完。我要说的,是那四个字的真相——这个真相,是我们用三千年的命换明白的。
“佩之宜子孙”,不是皮毛的功效。
是我们的歌。
经文自己写了:其音如谣。我们的叫声像歌谣。那不是像,那就是歌——鹿蜀天生会唱一种调子,古音里叫“绥歌”,安胎的绥。孕的兽、孕的人,听了这调子,胎安,产顺,生下的崽儿壮实。上古的人与我们同山而居,妇人有孕,家里人就到山口来求一段歌。我们唱,他们生。“宜子孙”是这么来的。
后来,不知哪一代,哪个聪明人,把“听鹿蜀之歌宜子孙”记成了“佩鹿蜀之皮宜子孙”。
一字之差。歌变成了皮。
活的恩,变成了死的货。
我们逃了三千年,歌却没停过。这是族里最硬的一条规矩,比逃命还大:凡遇孕者,不论人兽,不论她的族类猎没猎过我们——唱。
躲在崖上唱,藏在雾里唱,隔着河唱。多少回,山下待产的妇人听见山里飘来的歌,安然生产,抱着孩子朝大山磕头,说谢谢山神。她们不知道,给她唱歌的“山神”,肩上还带着她公公年轻时射的箭疤。
为什么还唱?我娘临终时答过这个问题。她说:
“咱们要是不唱了,那四个字就真的只剩皮了。”
我如今流落车迟国。这地方大旱,连年无子——旱地里,妇人孕象都难。国中那场邪祭典,烧的香火里就有“求嗣”一项,千家万户的求子愿文,全喂了坛后的东西。
我在城外山里,夜夜唱。城里能听见的,大概只有风。
背药篓的少年他们破坛那夜,我唱了一整宿助阵——绥歌安的不止是胎,还有心神。坛破之后,少年循着歌声找到我。他没有看我的皮毛。三千年来,头一个,眼睛不落在我皮毛上的人。
他说:原来经上写的“其音如谣”,是真的。比“佩之宜子孙”真得多。
就为这句话,我入了队。
西行路上,我的差事是唱歌:给伤者唱,给夜惊的孩子唱,给心魔缠身的同伴唱。
还有一桩私愿,说与你听:
听说灵山脚下有藏经的地方,收着《山海经》最古的底本。
我要去看一眼——看那最老最老的一卷上,写的究竟是“佩之”,
还是“聆之”。
一个字。我们一族三千年的命,就压在那一个字上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