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时,废驿道。月光够用的夜里,你能看见我开演。
第一折,村姑。青布衣裳,提一罐斋饭,沿着道走十七步,在第十七步上回头。第二折,老妇。拄杖,哭,沿着同一条道找女儿,喊三声,不多不少。第三折,老翁。念佛,颤颤地作揖,问路人:可曾见我的妻女?
三折演完,我卸了形,回洞。夜夜如此,三百年。
旅人撞见过,说白骨岭闹鬼,演的是三打白骨精。缉妖司的文书写得更难听:白骨娘子,惑形之妖,夜演邪戏,蛊惑行人。
邪戏。好。那我今天把戏底亮给你们。
我是白骨岭的骨头生的,这不假。可我这一身变形的本事,不是修来的——是“记”来的。白骨岭的骨头里,沉着三百年前那桩公案的全部记忆:那一天,这条道上,先后走过一个村姑、一个老妇、一个老翁,又先后倒下——三具皮相底下,是同一副白骨。
这一段,说书人讲了三百年,越讲越热闹。金箍棒起,妖精倒地,满堂喝彩。
可你们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:那三个“人”,是照着谁变的?
变形这门功夫,凭空变不出人。要变得那么像——像到取经人都动了恻隐——就得有个真人做底本。那一天的村姑,斋饭罐子上的豁口;老妇,左脚的跛;老翁,念佛时数珠子缺了一颗——这些细处,都是真的。都是从活人身上拓下来的。
拓的是谁?岭下庄户人家,真有过那么一家三口。女儿、母亲、父亲。那桩公案之后没几年,兵灾过境,那一家死绝了,尸骨就埋在这岭上。
没有人记得他们。说书人只记得妖怪,听书人只记得金箍棒。三百年,那一家三口被讲成了“妖怪的三个假身”,讲得连他们自己的坟头都没人上了。
我醒来的时候,骨血里带着他们三个的模样。我想,这不是白给的。这是那一家三口,托骨头带出来的一句话:
我们不是假的。我们存在过。
所以我演。夜夜演。把豁口的斋饭罐、跛的左脚、缺珠的念珠,一样一样演回这条道上。我不求人喝彩——我求的是有朝一日,有一个路过的人肯停下来问一句:这演的是谁?
三百年,停下来的有醉汉,有胆大的猎户,有抄戏本的说书先生。问“演的是谁”的,一个也没有。
直到前些夜。
那个背药篓的少年,站在道边看完了整整三折。没跑,没拔刀,也没喝彩。第三折的老翁作揖时,他还了一揖。
然后他问:“姑娘,你演的这三位,葬在哪里?我去上炷香。”
我在夜风里站了很久很久,才带他去了那三座坟。
香点起来的时候,我这副骨头身子,忽然轻了——轻得像卸了三百年的妆。
少年临走问我同不同行。我说:好。但我有一个私念,说与你听:
洞里那位夫人——我这条进化链尽头的那位——她也有她的供词,憋了三百年,没人肯听。世人只许她当妖怪,不许她开口。
我随你去见她。
若是连她的供词也有人肯听了——
那这出演了三百年的戏,就可以收场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