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下印守,傲来镇契约司吏。悬赏、契约、典当、过继、买卖田宅——凡要立字据的,都到我这里,画押,盖印,一式三份。
有人嫌我死板。立个契约,非要逐条念清楚,一个字不能含糊。我爹教我的时候就说:字据这东西,立的时候多费一刻钟,省的是将来三年的官司。明清时候,民间田宅买卖、借贷租赁,全凭着一张契、一方印。印泥一按,天地良心都在纸上。
妖患这一年,我这里的契约,变了味道。
以前立得最多的是田契、租契。现在最多的是三种:悬赏契、平安契,还有一种,我不愿意念名字——绝契。家里人没了,把田宅绝卖给别人的。每立一份绝契,我手下的笔就重一分。
上个月,有个老汉来立绝契,三亩水田,卖给外乡客商。客商给的价,只有市价四成。我念完条款,问老汉:可想清楚了?老汉说:儿子没了,田留着给谁?
我把笔放下了。
我说:这契我不立。客商要告我,我说:契上有我的印才算数,我不盖,你到县里也告不赢。客商骂骂咧咧走了。老汉跪下来给我磕头,我扶他起来,给他出了个主意:田不卖了,挂到悬赏板上,请人代耕代守,等你孙儿长大。
这份契,我立得比哪一份都用心,朱砂印泥,我自己掏的钱。
所以别说我死板。我不认人,我认印——可印是死的,按印的手是活的。
